平衡的平仄观
格律诗的大趋势是多样化和宽松化。今天的话题,就和宽松化有关。
我曾经提出:在格律诗中,过去我们有一些习惯和规定,不一定合理,可以重新考虑。例如偏爱押平韵,偏忌三平尾,偏忌孤平······等等。
我是阴阳平衡论者,主张男女平等,主张平仄同等看待,并曾大胆地提出不必忌讳孤平和三平尾,全面承认“一三五不论”的主张。现在再阐述一下理由。
1、 关于押平韵和押仄韵。格律诗一般押平韵,但并不意味着不能押仄韵。从理论推导出的律绝诗体三十二套标准平仄谱中,押仄韵的应该占一半。事实上唐人也有许多符合格律的仄韵诗,如高适《营州歌》,王维《竹里馆》,李白《玉阶怨》,柳宗元《江雪》,高骈《步虚词》等。王力把它们从格律诗中划出去,称之为古绝。但沈德潜的《唐诗别裁》却仍然承认它们是五七言绝句。我认为:格律诗中押平韵和押仄韵都是可以的,平和仄是平等的。不能因为押仄韵就不承认它是格律诗。如果说押平韵有一种平和从容的感觉,那押仄韵却给人一种峻峭激愤的感觉。各有特点,各有千秋。在转韵的长篇入律七言古风中,也是平仄韵交替,二者平分秋色,同等看待。可见重平韵轻仄韵的习惯是没有根据的。
2、 关于三平尾和三仄尾。在平仄仄和仄平平的三字尾中,由于句中第五字改变平仄,可能形成三平尾和三仄尾。一般认为在格律诗中应尽量避免。特别是三平尾,曾被认为是“格律诗的大忌”,而又是“古风的宠儿”但实际上在唐朝格律诗中,也有不少三平尾和三字尾。而且有时二者也同时用在对仗联中。例如李白:“蜀僧抱绿绮,西下峨嵋峰。”杜甫:“十年杀气尽,六合人烟稀。”王维:“草色全经细雨湿,花枝欲动春风寒。”三仄尾可用,为什么三平尾就不可以用?把二者对称起来不就看出来了?三平尾不但没有拆三仄尾的台,而且是相得益彰。
3、 关于中拗“孤平”。格律诗为了能容纳异声的二字词藻入诗,七言诗句中第一、三、五字的平仄可以随意,但二、四、六字的平仄仍旧需要坚持,因为这正是双音节的“节点”所在。这就是所谓的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。”由于第一、三、五字的平仄改变,就会破坏二音节平仄声的连续而形成“拗”。由于第一字平仄改变而形成的“首拗”,和由于第五字的平仄改变而形成的“尾拗’,在唐诗中并不禁用。七言诗句式为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中,如第三字改为仄声,成为“仄仄仄平仄仄平”即所谓的“孤平”,王力根据对全唐诗的统计,发现唐诗中“孤平”极难找到,定为不能犯的“铁律”。我曾提出过对“孤平说”的怀疑,并认为由此产生的一套“孤平拗救”的办法过于繁琐,不利于诗词的普及。
《中华诗词》2007(2)陈显荣《名人破格和凡人违律》一文中,对此有相似的看法。他举出近人荀运昌《阁卧》:
阁卧宵难寐,推窗景色幽。 寒声千树雨,灯火万家楼。
乡梦频年噩,客心此夜秋。 飘零鸿爪迹,今又到渝州。
“乡梦频年噩,客心此夜秋。”是一副很好的联句,虽然它的下句是犯了孤平,但念起来并不觉得有什么不顺。特别是它的上句也是中拗孤仄,合念时更是觉得对称,有一种平衡感。
对才能平衡“拗”的感觉,如三平尾之于三仄尾,平仄平之于仄平仄,这里中拗孤仄之于孤平,是一样的道理。
在这里,平和仄是平等的。并无轩轾之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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